中国通史 

 

范文澜

 

第一册

 

第一编 原始公社到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成立—远古至秦统一

 

第一章 原始人与原始公社时代

 

第一节 中国境内的原始人

  

    北京西南周口店山洞里,一九二九年发见生存在约四、五十万年前的猿人头骨、牙齿、下颚骨和躯干骨化石。这种猿人被命名为“中国猿人北京种”(或叫“北京人”)。他们已经知道选取砾石或石英,打击成为有棱角的石片,当作武器或生产工具来使用。他们居住在石灰岩的山洞里,用木柴燃火,烧烤食物。按照人类漫长的进化过程,“北京人”已经超过了一般动物的阶段,而且也脱离了人类的婴儿期。

  一九五四年,山西襄汾县发见三个人类牙齿化石和大量石器。这种人被命名为“丁村人”。从石器里显示出人类初步使用石器的现象,不过比“北京人”已经有些进步。内蒙古自治区萨拉鸟苏河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洞沟等地,曾发见过约二十万年前的人类门牙一枚及许多旧石器。门牙与“丁村人”牙齿极为相近,旧石器中有尖状器、长刮器和各种刮削器,也比“北京人”所用的进步些,考古学上称它为“河套文化”。这时候的人,身体上的结构与现代的人类很相接近。石器已进到旧石器中期。

  甘肃庆阳县,陕西榆林县油坊头及准噶尔河流域,山西河曲县、保德县,甘肃中卫县,四川资阳县都曾有旧石器的发见。考古学上认为这种遗物,有些属于“河套文化”,有些比“河套文化”年代还要早些。

  在周口店猿人洞穴的山顶上洞穴里(因此叫做山顶洞),发掘出约五万年前的人骨化石、石器、骨器和装饰品。石器中有火石制、石英石核制的刮削器、尖端刮器,与西欧旧石器晚期的制作大致相似。骨器中有兽骨磨成的骨针,似乎已有简单的缝纫。装饰品中有穿孔的兽齿、鱼骨、介壳和海蚶壳,还有用赤铁矿染红的石珠,似乎已有爱美的观念。人骨化石旁散布着赤铁矿粉粒,似乎已有饰终的仪式。“山顶洞文化”比“河套文化”又前进了一步。这时候的人,身体上的结构,可以说,已经到了现代人的阶段。石器已进到旧石器晚期。

  在内蒙的札赉诺尔(呼伦池附近),黑龙江的顾乡屯(哈尔滨附近)等地,曾有中石器时代遗物的发见。札赉诺尔的石器,有的已经研磨过。顾乡屯的骨器,有些器体很整齐可观,制作技术超过了“山顶洞文化”。这些出土的器物中有石器、骨器、角器、牙器、火烧骨和人骨化石,估计年代约在二万到四五万年前。

  中国境内西北、华北、东北、西南都已发见旧石器、中石器及其逐渐进化的遗迹。虽然材料那样稀少,有待于今后考占学者的继续发见,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中国境内四五十万年以来,即有人居住并在各个地区创造着自己的文化。

  古书籍里记载着不少有关远古的神话和传说。如《韩非子·五蠹篇》有所谓“构木为巢,以避群害”的有巢氏时代,有所谓“钻燧取火,以化腥臊”的燧人氏时代,《易·系辞传》有所谓“作结绳而为网(音古gǔ),以佃以渔”的伏牺氏时代,有所谓“斵(音酌zhuó)木为耜,耜木为耒”“日中为市”的神农氏时代。又有一些有关婚姻的记载,《列子·汤问篇》载有杂乱性交的“男女杂游,不媒不聘”。《白虎通·号篇》载有母系氏族的“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这些记载虽然不是真有什么根据,但也反映出古代学人对人类社会的进化观,是值得珍重的。

 

第二节 原始公社的遗迹

  

    在漫长的旧石器中石器时代里,人们慢慢地学会制造磨光的、比较精致的石头工具,这就先后参差地开始了新石器时代,畜牧业及最原始的农业逐渐代替了狩猎经济,由于后来农业的发展,游牧生活又逐渐转向定居生活。在畜牧业和农业中,男子劳动与妇女劳动的比重起了变化,男子的经济地位逐步提高,以女子为中心的母系氏族社会因而转化为以男子为中心的父系氏族社会,当然,这种转化是经历很长过程才完成的。

  依据地下发掘,新石器时代大概开始于近一万年内,在此以前都是旧石器时代。

  中国新石器文化的遗址,近几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有大量的发见,但对地下的史料说来,还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更多的史料仍待继续发见,兹就现有的主要材料,略述其分布情况于下: 

  一 仰韶文化 

  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曾经发见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遗址。遗址中器物有石器,骨器,陶器多种。石器有刀、斧、杵、镞(音族zú,箭头)及纺织用的石制纺轮。骨器有缝纫用的针。陶器有钵、鼎等形制。仰韶陶器多数是粗陶,其中有一种彩陶,以表面红色,表里磨光,带有彩绘为特征。考古学上命名为仰韶文化或彩陶文化,当作同系统文化的代表名称。

  仰韶文化散布在广大西北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青海、陕西等省以及华北、中原等地区。从这些遗址和多量的遗物里,可以推想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

  (一)农业在主产部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各遗址多有石斧的发见,石斧是用来进行农业生产的一种工具。遗址多在河谷里,那里土地肥沃,便于种植。山西夏县西阴村遗址,东西约五六○公尺,南北约八○○公尺,面积很不小。遗址中有长方形土坑,四面有壁,象个小屋。许多小屋相互接连,形成一个村落。如果当时居民不是从事农业,不可能有这种相当巩固的定居生活。近年来陕西西安半坡遗址的发见,有力地证明了农业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半坡遗址提供出丰富的资料,说明当时居民的生活情况。生产工具有石斧和骨锄,农产物有粟。一陶罐粟在居室内发见,一陶钵粟是作为殉葬物放在墓葬里,足见当时人生活已经离不开农业,粟尤其是重要的食物。

  (二)畜牧业也是重要的生产部门(中韶遗址中有许多猪、马、牛的骨骼,其中猪骨最多。猪的大量饲养,也说明当时居住地已相当安定。

  (三)手工业 陶器、陶片发见最多,西阴村遗址发见的多至数万片,制造技术和纹饰,一般说是很精美的。西阴村和大赉店(河南溶县)遗址都有纺轮,骨针、骨锥各遗址都有,足见纺织与缝纫已是一种普遍的手工业。石刀、石斧是各遗址常见的器物,有了这些工具,可以进行多种生产。

  (四)弓箭的使用 弓箭是中石器时代后期或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的工具。有了弓箭,狩猎生活逐渐过渡到原始畜牧业。仰韶文化各遗址多有石镞、骨镞,可见当时已普遍使用弓箭。

  (五)货物交换 在甘肃各遗址的墓葬中,发见磨制的玉片、玉瑗和海贝,据推测,玉可能是从新疆来的,贝是从沿海地区来的,想见甘肃居民对沿海地区已经有了交换关系。列宁说“遗产制度以私有制为前提,而私有制则是随着交换的出现而产生的。已经处在萌芽状态的社会劳动的专业化和产品在市场上的出卖是私有制的基础。”由于交换关系的继续发展,氏族内部逐渐分化了,而且开始有奴隶,也就在这种情况下,阶级开始了它的胚胎状态。半坡遗址有公共墓地,埋葬本氏族的死者。死者一般是仰身葬,带有殉葬物,主要是陶器等日常生活所用的器皿,也有些是装饰品。还有一些死者是俯身葬,都没有带殉葬物。这是死者身分不同的表示。春秋时晋国大夫子犯说,仰的人叫做“得天”,俯的人叫做“伏其罪”(《左传》信公二十八年)。俯身的人是罪人,奴隶是被看作罪人的。

  (六)艺术 仰韶文化遗址的陶器,一般是美观的。发展到了属于铜器时代的辛店遗址的陶器,纹饰较为复杂,纹饰间还点缀着犬羊的图形,有的还涂有人形纹。根据上述当时人们的生活状况,农业、畜牧业已经是重要的生产部门。陶器、武器和一般工具,种类颇多,说明手工业也在发展。氏族内部开始有某种程度的分工,私有制度萌芽了。

  仰韶文化是中国先民所创造的重要文化之一,距离现代约有四五千年。据传说,神农氏时代完了以后,黄帝、尧、舜相继起来,那时候制作衣裳,“刳木为舟,剡(音演yǎn削)木为揖”,“断木为杵,掘地为臼”,“弦木为弧,剡木为矢”(《易·系辞传》)。这些传说在仰韶文化遗址中大致有迹象可寻,因之推想仰韶文化当是黄帝族的文化。 

  二 后冈下层的仰韶文化 

  河南安阳县后冈地方,曾发见累叠着小屯、龙山和仰韶三种文化的遗址。小屯文化在上层(商文化),龙山文化在中层(夏文化),仰韶文化在下层。仰韶层陶器一般是红色陶片上画简单的红色花纹,与其他仰韶文化遗址所见陶器红地或黄地,缀以黑色或紫色花纹,显然有些区别,因此,这种陶器也叫做赤陶。传说中炎帝又称赤帝(《大戴礼记·五帝德篇》),炎帝族先于黄帝族自中国西北部进入中原地区。后冈下层的仰韶文化可能就是炎帝族文化的一个遗址。

   三 细石器文化

  长城外有一支细石器文化,它的特征是用燧石制成细小而锐利的锋刃,嵌在骨刀或骨枪上,黑龙江省昂昂溪,热河省赤峰县,内蒙古自治区的海拉尔和林西县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三道岭子等地方都曾发见过细石器文化,其中最重要的是昂昂溪遗址。昂昂溪遗址有铸、刀等石器,有大小枪头、鱼镖、锥等骨器。石器中没有发见石斧,骨器多属渔猎工具,陶器全用手制,多是棕色,花纹简陋,数量极少。依据这些器物,推测当时农业生活正在开始,主要还是渔猎生活。这个遗址的年代现在还不能推定。

  林西遗址陶器有灰、黑、褐、黄、红五种,多是轮制。有细石器,又有斧、犁、铲、手磨盘等石器。说明当时已过着农业定居生活,比昂昂溪文化前进了一步。

  赤峰遗址和河北省张家口遗址,有彩陶,又有细石器,当是仰韶与细石器两系统的混合文化。

  四 南方文化 

  中国南部广大地区,新石器文化遗址的发见比北方少些,但也在逐渐增加。依据零碎的发掘报告,江苏安徽湖北浙江等省,都有新石器遗址,较远的地方也有一些:在福建曾发见石斧、石镞、石环、石杵和有几何花纹的陶片,香港也发见过同样的陶片,在广西武鸣县曾发见用粗石打制的有孔大石环,在四川广元县曾发见磨制甚精、直径逾三尺的大石环。这些文化遗址中器物稀少,不能作较具体的说明,但可以推想当时已有农业。

  上述新石器文化遗址,相当普遍地分布在全国各地区,说明中国境内各民族的远古祖先,在全国地面上,以不同程度的文化,为发展生产,艰苦地向自然界作斗争。仰韶遗址数量最多,表现的文化程度较高,发展也较速,成为最重要的一支文化。

第三节 传说中的中国远古居民

  远古时代,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着许多不同祖先的氏族和部落。它们彼此间经长时期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斗争,有些逐渐融合了,有些发展起来。

  从传说和神话里,推测远古居民分布的一般情况如下:

  居住在东方的人统被称为“夷族”。太皞(音号hào)是其中一族的著名酋长。太皞姓风,神话里说他人头蛇身(一说龙身),可能是以蛇(或龙)为图腾的一族。陈(河南淮阳县),相传是“太皞之墟”。春秋时期,山东还有任、宿、须句(音勾gōu)、颛臾四个小国,说是太皞的后裔。相传伏牺画八卦。按伏牺与太皞向来彼当作同一个人的名号,事实上伏牺是指远古开始有畜牧业的一个时代,太皞则可能实有其人。如果八卦确是一种记事符号的话,按照传说,当是出于太皞或太皞族。八卦是“—”(阳性)“--”(阴性)两种线形凑成三(乾)(坤)坎)(离)(震)(艮)(巽)(兑)八个卦形,每一个卦代表当作同一属性的若干事物。如乾为天、父、玉、金,坤为地、母、布、釜,这种记事方法,比结绳进了一步。后来黄帝族发明象形文字,借它作卜筮的符号,失去了原来作为记事符号的意义。

  居住在北方、西方的人统被称为“狄族”、“戎族”。其中“犬戎族”自称祖先为二白犬,当是以犬为图腾。薰鬻族(薰鬻音熏育xūn yù即秦汉时匈奴的祖先)是北方强族,相传与黄帝族曾发生过冲突。

  居住在南方的人统彼称为“蛮族”。其中九黎族最早进入中部地区。九黎当是九个部落的联盟,每个部落又各包含九个兄弟氏族,共八十一个兄弟氏族。蚩尤(蚩音痴chī)是九黎族的首领,兄弟八十一人,即八十一个氏族酋长。神话里说他们全是兽身人言,吃沙石,铜头铁额,耳上生毛硬如剑戟,头有角能触人。这大概是以猛兽为图腾,勇悍善斗的强大部落。九黎族驱逐炎帝族,直到涿鹿(涿鹿或说在河北怀来县或说在涿鹿县),后来炎帝族联合黄帝族与九黎族在涿鹿大械斗,蚩尤请风伯雨师作大风雨,黄帝也请天女魃(音拔bá)下来相助。这些荒诞的神话,暗示着这一场冲突非常激烈,结果蚩尤斗败被杀。九黎族经长期斗争后,一部分被迫退回南方,一部分留在北方,后来建立黎国,一部分被炎黄族俘获,到西周时还留有“黎民”的名称。

  炎帝族居住在中部地区。炎帝姓姜,神话里说他牛头人身,大概是牛图腾的氏族。姜姓是西戎羌族的一支,自西方游牧先入中部,与九黎族发生长期的部落间的冲突。最后被迫逃避到涿鹿,得黄帝族援助,攻杀蚩尤。后来炎黄两族在阪泉(据说,阪泉在河北怀来县)发生了三次大冲突,黄帝族统率以熊、罴(音皮pí)、貔(音皮pí)、貅(音体xiū)、(音区qū)、虎为图腾的各族打败炎帝族,黄帝族势力进入中部地区。

  黄帝族原先居住在西北方,据传说,黄帝曾居住在涿鹿地方的山湾里,过着往来不定迁徙无常的游牧生活。后来打败九黎族和炎帝族,逐渐在中部地区定居下来。黄帝姬姓、号轩辕氏,又号有熊氏。古书中有关黄帝的传说特别多,如用玉(坚石)作兵器,造舟车弓矢,染五色衣裳,嫘祖(黄帝正妻)养蚕,仓颉造文字,大挠作干支,伶伦制乐器,虞、夏二代禘音帝dì)祭黄帝(尊黄帝为始祖)。这些传说多出于战国、秦、汉时学者的附会,但有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即古代学者承认黄帝为华族始祖,因而一切文物制度都推原到黄帝。

  《国语·晋语》说,黄帝有子二十五人,其中十四人共得十二姓。所谓得姓,大概是子孙繁衍,建立起新的氏族来。《山海经》、《大戴礼记》等书记载古帝世系,不论如何分歧难辨,溯源到黄帝却是一致的。历史上唐尧、虞舜以及夏、商、周三代,相传都是黄帝的后裔。

  传说中黄帝以后帝尧以前,黄帝族著名的首领,有以下诸人:

  少皞 姓己或说姓嬴,名挚(音至zhì),居曲阜(山东曲阜县),号穷桑帝。黄帝后裔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少皞族可能是黄帝族向东发展的一支。与夷族杂居,接受了太皞族的文化,因此称为少皞,成为夷族文化的继承者。春秋时郯国(山东郯城县)自称是少皞的后裔。

  颛顼(音专需zhuāxu)传是黄帝子昌意的后裔(《山海经》、《国语·楚语》有此说),居帝丘(河南濮阳县),号高阳氏。被黄帝征服的九黎族,到颛顼时,仍奉巫教,杂拜鬼神。颛顼禁绝巫教、逼令顺从黄帝族的教化。当时南方苗族又逐渐向北发展,自颛顼到禹,传说中常见苗族、黎族与黄帝族的不断冲突。

  帝喾(音库kù)相传是黄帝子玄嚣的后裔,居西毫(河南偃师县),号高辛氏。传说帝喾有四妻、生四于。姜嫄(音原yuán)生弃(周祖先),简狄生契(商祖先),庆都生尧,常仪生挚。《左传》文公十八年,季文子说,高阳氏有才子八人,号称八俏(音凯kǎi),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号称八元。这十六族世世有声名,尧不能举用。舜举用八恺,使主管后土,地平天成;举用八元,使主管教化。八恺指以禹为首的各族,八元指以契为首的各族,契距离帝喾既不只一世,尧、弃、挚年代相近,距离帝喾当然也不只一世。如果弃等四人确是同出帝喾一系,应是同族的后裔,决不是同父异母兄弟。卜辞中证明商朝认帝喾为高祖,祭礼非常隆重,帝喾可能是实有其人。

  《国语·鲁语》说:“有虞氏禘(大祭祀)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音滚gǔn)而宗禹。商人禘舜(喾误作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礼记·祭法篇》说:“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不论《鲁语》和《祭法篇》所说是否有据,汉以前人相信黄帝、颛顼、帝喾三人为华族祖先,当是事实。

  黄帝族与炎帝族,又与夷族、黎族、苗族的一部分逐渐融合,形成了春秋时称为华族、汉以后称为汉族的初步基础。

  远古时代就居住在中国南方的苗、黎、瑶等族,都有传说和神话,可是很少见于记载。一般说来,南方各族中最流行的神话是“盘瓠(音互hù)”。三国时徐整作《三五历纪》,吸收“盘瓠”入汉族神话,“盘瓠”成为开天辟地的盘古氏。

第四节 关于尧、舜、禹的传说

  《尚书》有《尧典》等篇,叙述尧、舜、禹“禅让”的故事。春秋战国时人,尤其是儒墨两大学派,都推崇取法这三个古帝,因此关于他们的传说,比黄帝以下诸帝更多些,真实性似乎也大些。

  据传说,尧是帝喾的儿子,距黄帝五世。舜是颛顼的七世孙,距黄帝九世。禹是颛顼的孙子,距黄帝五世。三人世次,显然有很大的讹误。《竹书纪年》说黄帝至禹三十世,也是无可稽考的一种传说。

  传说中,尧号陶唐氏,都平阳(山西临汾县),居地在西方。舜号有虞氏。《孟子·离娄篇》说“舜生于诸冯(音平píng山东诸城县),……卒于鸣条(河南开封附近),东夷之人也”,是舜居地在东方。禹父鲧居地在崇。崇就是嵩。禹原住阳城(河南登封县),在河南西部。后都阳翟(音狄dí河南禹县),也略偏西部。他们先都是部落酋长,后来被推选为部落联盟的大酋长。大酋长有权祭天,巡狩,处罚有罪的酋长,率众攻击敌对的部落。《尧典》说尧死时,“百姓如丧考妣”,善良的酋长,受到这种不因威迫而发出来的社会的敬意是可能的。

  《尧典》等篇,大概是周朝史官掇抬传闻,组成有系统的记录,其中“禅让”帝位的故事,在传子制度实行已久的周朝,不容有人无端发此奇想,其为远古遗留下来的史实,大致可信。据说,尧在帝位,谘询四岳(姜姓、炎帝族),四岳推举虞舜作继位人。舜受各种试验后,摄位行政。尧死,舜正式即位。舜也照样谘询众人,选出禹来摄行政事。舜死,禹继位。禹在位时,众举皋陶(偃姓、夷族)作继位人。皋陶死,又举皋陶子伯益作继位人。禹死,子启夺伯益位自立。“禅让”制度从此废弃。

  氏族制度已经经过了若干万年,神话和传说中出现了黄帝,意味着氏族制度已向解体时期发展了。尧、舜、禹是部落联盟解体前最后的三个大酋长。由于攻黎攻苗的战斗胜利,俘虏逐渐被用到生产部门,成为奴隶。恩格斯指出:在畜群完全转归家庭所有以后,“家庭并不象牲畜那样迅速地繁殖起来,现在需要有更多的人来看营牲畜;为了这个目的,正可以利用被俘虏的敌人”。《尧典》有所谓“群牧”,就是以畜群为私有财产的部落酋长。俘虏首先被他们使用在畜牧业上,是很自然的。部落酋长拥有畜群和奴隶,自然要实行传子制度。部落的传子制度确立以后,部落联盟的“禅让”制度也就不能持久。禹私有财产较多,势力较大,所以启敢于破坏惯例,废弃“禅让”,世袭大酋长的权位。

  禹做大酋长时,对苗战争获得大胜利,苗族被压迫退到长江流域。《墨子·兼爱篇》载禹《伐苗誓辞》说“你们听我讲话。不是我喜欢打仗,是那苗人前来攻掠,我现在率领你们众邦君长,去惩罚他们”。《尚书·立政篇》,周公告诫成王说“整顿你的军队,踏着禹的遗迹,走遍天下,直到海外(指非同族的居地),没有人不降服”,足见禹的武功,为后世所推崇。不过苗也是大族,退到南方以后,势力还很强盛,占有土地西起洞庭湖,东到鄱阳湖,与北方黄炎族对抗。禹建都阳翟,阻止苗族再北上进入黄河流域。从此黄炎族在中原地区的地位愈益巩固。黄帝以下诸帝,以攻黎攻苗为主要事业,到禹才完成了这个事业。

  《诗·大雅》说丰水东流(《文王有声》篇)、梁山巨大(《韩奕篇》),都是禹治水的功绩。《尚书·吕刑篇》说禹乎水土。春秋时人说,如果没有禹治水,我们这些地方只有鱼,那里还有人呢!铜器铭文里也说禹是平水土定九州的人。足见禹治洪水是一个很悠久很普遍的神话。禹是古帝中最被崇拜的一人。许多古老民族都说远古曾有一次洪水,是不可抵抗的大天灾。独在黄炎族神话里说是洪水被禹治得“地平天成”了。这种克服自然、人定胜天的伟大精神,是禹治洪水神话的真实意义。考洪水的有无或禹是否治洪水,都是不必要的。战国时人作《禹贡篇》,系统他说明山川土壤物产贡赋,治水神话发展成为一篇珍贵的古代地理记载。孔子说禹“尽力乎沟洫”(《论语·泰伯》),大概禹在原始灌溉工程上尽了力,大有益于农业,因之为后世所歌颂并夸大为治洪水的神人。与禹同时的伯益,《世本》说他是凿井的发明者。有了井,人可以离开河流两旁,到远处进行生产。《世本》又说禹时奚仲造车。有了车,人可以节省很多的劳力。《左传》说禹铸九鼎。《越绝书》载风胡子说,神农时用石做兵器,黄帝时用玉做兵器,禹时用铜做兵器,战国时用铁做兵器。依据这些传说,想见禹是远古生产力大跃进时代的代表人物。

  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关系也将受到影响而发生变化。城是阶级社会开始的标帜,谷物造成的酒也是标帜之一。传说中的禹恰恰是开始造城的人(一说鲧作城),旨(甜)酒也在禹时开始出现(仪狄作酒)。如果上述各种传说多少有些真实性的话,可以设想禹时阶级社会已在形成,大酋长世袭制度也就要起而代替“禅让”制度。

  黄炎夷三族的联盟,是由一百个(数字不必拘泥)氏族组合而成的。属于一百个氏族的人统称为百姓(后世也称百官、百工)。与黎族苗族冲突,所得俘虏称为民、黎、苗,或称黎民、苗民。甲骨文中还没有发见民字,但《尚书·盘庚篇》有民字。金文民字象一裸体人(露两乳,与母字形相似)足上挂器械的形状。陆次云《峒(音洞dòng)溪纤志》说,苗人捕获汉人当奴隶,给他着上木靴再加木锁,一辈子不得逃走。民字形体正显示这一种人是衣不掩体、足上挂器械的,很象陆次云所说的奴隶。金文民字从最初的民字沿袭下来,并非周人所新创。民字义训为瞑、为盲、为冥,都含有恶意。古书称百姓与称黎民苗民,显有贵贱的区别。舜命契教化百姓,命皋陶用刑法制苗民,命弃播百谷养黎民,实际当是用刑法强迫苗民黎民耕种来养活受教化的百姓。百姓与黎民苗民的区别,意味着奴隶主与奴隶的区别。禹时生产力跃进,攻苗又大胜,使用多量的俘虏到生产方面,自然会加速奴隶主与奴隶两个阶级的形成。

第五节 原始公社制度

  中华民族的历史也和世界各古旧民族的历史一样,遵循着社会发展的规律,存在过原始公社制度。黄炎夷三族在“禅让”制度崩溃以前,正是实行着这个制度。

  什么是原始公社制度?就是原始人类对于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制。那时候,生产力非常低微,人们借以生活的工具,仅仅是石器以及后来出现的弓箭。那时候,没有生产资料私有制,没有剥削,没有阶级。

  原始公社到了末期,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渐形成起来。奴隶最初被使用在畜牧业上,后来也被使用在手工业上。因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的改进,最后奴隶才被使用到农业生产方面来。奴隶参加农业生产,是社会生产力大进一步的标志,原始公社制度也就开始向奴隶制度转变了。

  《韩非子·十过、五蠹》等篇说,尧的生活是茅草屋,糙米饭,野菜根不加调味,饮食器是土缶,粗布仅掩身体,冬天披鹿皮,衣履不到破烂不换。舜比尧进化一些,木制饮食器上涂漆。禹更进化,祭器外面涂漆,里面涂红。《论语·泰伯篇》载孔子说,“禹不讲究饮食却讲究祭祀鬼神,不讲究衣服却讲究礼服礼冠,不讲究房屋却讲究沟洫水利。”尧舜禹时候的生活资料是贫乏的,但也显示出逐步在提高,禹时礼服礼冠的讲究,已含有区别贵贱的意义。

  从《尚书·尧典》等篇看来,姜姓部落的酋长,称为四岳,有大酋长继承权也有很大的议事权。皋陶是夷族的酋长,被选作禹的继承人。皋陶死,子伯益代皋陶作继承人。舜举十六族(颛顼帝喾后裔各八族),扩大联盟的范围。“禅让”时代,大概是以黄帝族为主体,炎帝族夷族为辅助的部落自由联盟。联盟的主要目的。是对抗黎族和苗族。相传禹攻三苗,夷族不出兵援助,也许夷族对联盟比炎帝族要疏远些(夏代与东方九夷不断战争,春秋时期淮水流域很多小国,是皋陶后裔,但被称为蛮夷)。黄炎族与夷族在联盟中可能存在着种族歧视,启夺取伯益的地位,经济原因之外,这或许也是一个原因。

  依据上面所述材料,生产工具仅仅是石器和弓箭,生活资料仅仅是糙米饭、粗布衣,大酋长由部落公选,没有什么特别权利。这样的社会形态,恰恰就是原始公社制。《礼记·礼运篇》讲禹以前的社会情况说: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尊重)能(酋长公选),讲信修睦(和平)。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养老),壮有所用(工作),幼有所长(抚育),鳏(老男无妻)寡(老女无夫)孤(幼儿无父)独(老人无子)废疾(残废)者皆有所养。男有分(职业),女有归(婚姻不失时)。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生产品共同所有)。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各尽所能)。是故谋闭而不兴(不欺诈争利),盗窃乱贼而不作(不掠夺),故外户而不闭(没有私有财产,不用关大门),是谓大同。”

  产生在封建社会而又极端拥护封建制度的儒家学派,如果不是依据古代传闻,不可能产生“大同”的思想。原始公社制度确在中国远古存在过,这也是一个证据。

  中国古代史书里,记载国境内外落后诸族的史料,有很多可以作为旁证,说明汉族的祖先也曾过着同样或类似的生活。例如《三国志·魏志·乌丸传》注引《魏书》叙述乌丸(乌桓)的习俗说:“乌丸人选举勇健能战、公平解决争讼的人做大人。部落各有小帅。大人和小帅都是选举,不世袭。数百千落自为一部。大人有呼召,……各部落不敢违犯。……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谣役。……敬鬼神,祭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也用牛羊祭祀有勇名的先世大人。没有正式的法律,他们只相约:违大人命令,死;抢掠不止,死。部落间有仇怨,得自相报复,报复不止,请大人评判,理屈的部落出牛羊赎罪。”黄帝以至尧舜禹时社会和乌桓社会当相类似,因为凡属原始公社制度大体是相同的。黄帝、少皞、颛顼、帝喾、尧、舜、禹,就是有勇名功业的大人。古人祭祀有“神不歆(音欣xīn受祭)非类,民不祀非族”(《左传》僖公十年),“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僖公三十一年)的信条,所以上列古帝应是黄帝族的著名大人。

简短的结论

  四、五十万年前,中国已有原始人居住。虽然远古遗物,迄今发掘所得还不够多,可是旧石器中石器新石器的逐步进化,线索已很分明,再参考古代传说和神话,大体可以说明从蒙昧中期到野蛮末期的全部发展过程。当然,中间还留着许多空隙,必要材料的补充,尚有待于地下遗物的继续发见。

  中国境内一向居住着文化系统不同、所奉祖先不同的各族,他们各在所居住的土地上,和自然界作斗争,发展自己的文化。他们相互间经常有冲突,也经常有经济上文化上的相互影响以至于融合或部分融合,这在地下遗物和传说中留存着不少的痕迹。

  从传说中看来,居住在南方的统被称为蛮族。居住在东方的统被称为夷族。居住在北方的统被称为狄族。居住在西方的统被称为羌族或戎族。

  被称为蛮族的黎族和苗族,先进入中原地区。其次进入中原地区的是羌族中的炎帝族。

  黄帝族散布在中国西北部,仰韶文化所在地,当是黄帝族的文化遗址。仰韶文化在当时是较高的文化。

  黄炎两族曾经冲突过,后来炎帝族被黎族压迫,向黄帝族求助。黄帝族击败黎族,又击败炎帝族。黄炎两族开始联合和融合,共同对抗强大的苗族。

  黄帝族一部分入山东境,与夷族杂居,相互影响。颛顼据濮阳,自东向西发展,他的一支后裔鲧、禹在嵩山成立大部落;帝喾据偃师,自西向东发展,他的一支后裔契在商邱成立大部落。黄帝族在东西方兴盛起来,造成攻击黎族、苗族的有利形势。

  尧舜禹时期,存在着以黄帝族为主,以炎帝族夷族为辅的部落大联盟。禹武力最大,压迫苗族退向长江流域,黄炎族占有了中原地区(主要是黄河中游两岸),从这里孕育了后来发展起来的伟大灿烂的华夏文化。

  禹时农业进步和军事胜利,部落中财富增加,奴隶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原始公社制度开始解体,向奴隶制度发展了。

  从黄帝到禹的社会制度,是原始公社制度。当然,这并不是说,黄帝以前没有原始公社的存在。马克思说过,“虽然希腊人是从神话中引伸出他们的氏族的,但是这些氏族比他们自己所造成的神话及其诸神和半神要古老些。”这个原理,同样说明了中国历史上原始公社的存在远比黄帝要古老些。

第二章 原始公社逐渐解体到奴隶制度时代——夏商(殷)

前二○三三年(?)——前一○六六年(?)

第一节 夏朝传说——前二○三三年(?)——前一五六二年(?)

  照《礼记·礼运篇》所说,禹以前是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财产公有的大同社会;禹以后是财产私有的阶级社会,禹不曾废除“禅让”制度,是大同时代最后的大酋长。小康时代应从启开始。《礼运篇》说:

  “今大道既隐(原始公社制度解体),天下为家(变公有为私有),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财产私有),大人世及以为礼(子孙继位,认为当然),城郭沟池以为固(保护财产),礼义以为纪(制定礼教和法律),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阶级制度),以立田里(划分疆界,土地私有),以贤勇知(养武人谋士作爪牙),以功为己(谋个人利益),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争夺及革命不可避免),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统治阶级的圣人)。……是谓小康。”

  原始公社里,由于生产部门的分工,交换关系的增加,以及奴隶的使用在生产上,私有财产逐渐滋长起来。这也意味着原始公社已经在分化,有少数人成为富有者、剥削者、有权者。这些人早已实行继承遗产制,于是发生部落酋长的世袭制。部落酋长早已实行世袭制,于是发生部落联盟大酋长的世袭制。启可以废“禅让”制,说明私有财产制度在禹时基本上成熟了。《礼运篇》说禹时财产公有制度转变到私有制度,这是比较可信的传说。不过,禹、启和夏朝,虽然确立了私有财产制度(主要是土地和某些生产工作者为少数人所占有),产生了阶级社会,百姓(奴隶主)与民(奴隶)两个阶级继续在扩大,百姓群中贵与贱、富与贫继续在分化,原始公社制度继续在解体,但这些都是渐渐地进行的,因之原始公社制度所占的地位也是逐渐缩小的。不能把夏朝看作奴隶国家已经完全成立,只能看作原始公社正在向奴隶制度国家过渡。在过渡期中,国家也就不知不觉地发达起来了。(龙山文化遗址里,也有俯身葬,俯身者很可能是奴隶。)

  由于夏朝实行帝位世袭制度,自禹至桀十七帝(十四世)世系分明,制度益趋巩固,形成了一个高出众小邦之上的原始政治机构,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尚书》有不少篇说到夏朝和商朝,周朝人确认夏、商是“受天命”的正统朝代,商以前有一个夏朝,是不容置疑的。夏朝世袭制度的创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划时代的大进步。因为私有财产制度开始破坏了原始公社制度,从而产生了帝位世袭的上层建筑,它反过来又加速了私有制度的发展。

  夏启袭位以后,召集众部落酋长在钧台(河南禹县北门外)大宴会,表示自己正式继位。夷族当然不满意,启放弃阳翟,西迁到大夏(汾、浍流域),建都安邑(山西安邑县西)。与夏同姓拟的部落有扈氏(陕西户县)起兵,反对启破坏“禅让”旧制。启战败有扈,罚有扈氏做牧奴。后来启的儿子们争夺继承权,启放逐小儿子武观到黄河西岸,武观反叛,启派彭伯寿出兵平乱。启喜欢饮酒、打猎、歌舞。启死后,儿子太康继位。太康比启更荒淫,带着家属到洛水北岸打猎,接连几个月。夷族酋长后羿利用夏民(奴隶)的怨恨,夺取安邑,拒绝太康回来,自己做了君长,号称有穷氏。羿是最著名的射手,专喜欢打猎,亲信人寒浞(音浊zhuó)收买羿家奴杀羿,继承了羿的妻妾和全部家业太康失位,逃到同姓部落斟(音针寻zhēn xún 河南巩县西南)。羿灭斟,立仲康。仲康子相逃到商丘(河南商丘县),被夷族攻伐,又逃帝丘(河南濮阳县),依同姓昆吾(濮阳县西)等部落。寒浞攻杀相。相妻从墙洞爬出,逃归母家有仍氏,生子少康。少康做有仍氏牧官,被寒浞追逐,逃到舜后裔有虞氏(河南虞城县)做厨官。少康很有才能,纠合同姓,攻灭寒浞。太康失去的帝位,经过几十年,又被少康恢复,古史称为“少康中兴。”帝位世袭是一种新制度,经数十年混乱争斗以后,终于战胜了传统旧制度“禅让”,有扈氏是这个旧制度的牺牲者。后世称他“为义而亡”,其实适合时宜才叫做义,违反时宜便是不义,有扈氏的亡,不是因为“为义”而是因为为不义。

  少康灭寒浞,建都禹旧都阳翟。少康子帝杼(音住zhù)北渡黄河,都原(河南济源县),又南渡,都老丘(河南陈留县附近)。《世本》说杼发明甲,加强了兵力,夏势力又向东发展。杼有功业,夏朝用报(答谢)祭礼祭他。帝泄时夷族受夏爵命,大概启夺取的帝位,此时才被夷族所承认。帝胤甲时夏又衰弱,退居西河(河南洛阳到陕西华阴通称西河)。帝皋都渑池附近,帝桀都洛阳。帝胤甲以后,商在东方强盛,夏不敢向东方竞争,终于为商汤攻灭。

  战国以前书,从不称夏禹,只称禹、大禹、帝禹;称启为夏启、夏后启。这种区别,还保存两人时代不同的意义。开始居大夏的是启,子孙虽然迁居,夏的名称仍相沿不改。

  夏都经常迁移,或东进或西退,说明姒姓势力与东方夷族势力的消长。姒姓部落或国分布地面颇广,据《史记》说有十余国。姒姓国最著称的是昆吾国,为东方霸主。《史记·夏本纪、越世家》说禹死后葬在会稽(浙江绍兴县),少康封庶子于越,掌管禹的祭祀。《史记》说当是依据战国时人所作的《禹本纪》。甲骨文有戍国,疑即越国。《吴越春秋·越王无余外传》载无余始受封及子孙兴衰等事,似有所据。按照这些比较可信的传说,中国东南方广大地区的越族,远在夏朝与华夏文化就有接触了。

  从启至桀十六帝,十三代。据《竹书纪年》说,从禹到桀四百七十二年,《三统历》说四百三十二年。《史记·殷本纪》所记殷王世系,经卜辞证明是正确的。《夏本纪》所记夏帝世系,可信也有所本。  

  夏朝世系表

第二节 假设的夏朝遗迹

  夏朝文化遗址,迄今还没有得到确实的证明。但龙山文化层在仰韶之上,殷商之下,却是确然无疑的事实。本节所说,只是一种假设,合事实与否,有待于更多的地下发掘。

  山东济南附近龙山镇的城子崖,曾发见大量古文化遗物,其中有石器、陶器、骨器、蚌器及角器。陶器有白、灰、黑、红、黄等色,以漆黑发光(亮黑),形制精美,陶片薄如蛋壳而又坚硬为特征。凡与城子崖遗物同一系统的文化,统称为龙山文化或黑陶文化。

  龙山文化分布的区域很广,东起山东,西至陕西,北至辽东南部,南至浙江,已经证实确为龙山文化的遗址约有二十余处,日后可能有更多的发见,特别是夏朝作为根据地的西部地区。

  据传说,有虞氏、夏后氏都尚(上)黑。墨子行夏道,衣服用黑色布。韩非子说,舜和禹都在木制饮食器、祭器外面涂漆,当是尚黑的意思。应用在陶器上,就有黑陶的创造。相传舜陶于河滨,制陶器远在舜以前,舜以制陶器著称,可能有些新的创造。《韩非子·十过篇》说禹作祭器,外面黑色,里面红色,城子崖遗物中正有一种表面漆黑,里面红色,叫做亮黑红的陶器。传说夏有城郭叫做邑,城子崖遗址环绕着长方形的板筑城墙,南北约四百五十公尺,东西约三百九十公尺,住房多在城内。夏朝在东方有不少与国和同姓国,同姓昆吾就是其中最强的一国。东部地区有比较发展的龙山文化,与传说似相符合。

  从龙山文化遗物推测当时的社会情况如下:

  农业 相传《夏小正》是夏朝的历书。夏帝有胤甲、孔甲、履癸等名,当是农业知识提高了一些,发明节气和干支纪日法。龙山文化遗址里只有石斧、石刀、石铲及蚌锯、蚌刀(蚌刀形状近似镰刀),还没有发现铜器。夏朝铜器可能因太贵重,不轻易遗弃在普通器物中,也可能因最重要的遗址,现在还没有发见,据郑州发掘,商朝早期已有高度的制青铜器技术,似不可断言夏朝只有石器,没有铜器。

  畜牧业 城子崖遗址积有大批零整的兽骨,其中以狗骨猪骨为最多,马骨牛骨次之。当时农业工具还没有显著的改进,想见畜牧业在生产中仍有较重要的地位。

  制陶 黑陶多为轮制。陶器常见的有盆、夏出土盘、碗、罐及豆形器、鼎形器、甗(音献xiàn)形的铜锥器、甑形器、鬲(音利lì)形器、鬶(音规guT)形器等。陶器种类的繁多及制陶技术的精工,说明龙山文化显然高于仰韶文化。

  纺织 城子崖遗物有骨梭与陶制纺轮。骨梭的应用,对纺织是一个进步。

  卜骨 城子崖遗址发见十六块卜骨,都带钻痕。推想当时可能有一种叫做巫的人,脱离生产劳动,从事祭祀与文化事务。

  文字的发明是人类社会由野蛮时代转移到文明时代的一个重要标帜,城子崖遗址发见了文字,虽然还不能肯定它是夏朝文字,按照殷墟文字已经达到的程度,上推夏朝已有原始的文字,似乎也是有理由的。

  考古学上按照遗址的器物主要是陶器的某些特征,为便于说明起见,定出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小屯文化等名称。这是完全必要的,但不可夸大它们的差异性,抹煞它们的共同性,不适当地说是三种不同的文化或三个不同的“民族”。因为它们是一种文化的逐次进展,某些特征表现出它们年代、环境和条件的不同,并不减少它们共同性的显著存在。仰韶、龙山、小屯可以说是一脉相传的华夏文化。